权籍调查完还需要什么过程

2024-05-14 20:59

1. 权籍调查完还需要什么过程

法律分析:权籍调查完还需要进行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如房产交易、继承、赠予等均须进行权籍调查或落宗。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五条  规范开展权籍调查,形成完整有效的调查成果,保障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涉及界址界限变化的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

权籍调查完还需要什么过程

2. 权籍调查完还需要什么过程

权籍调查完还需要进行其余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如房产交易、继承、赠予等均须进行权籍调查或落宗。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一、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政策
一、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政策如下:
1、房屋产权登记内容包括权利人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内容、房屋的客观现状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附房屋及土地测绘图。权利人为单个自然人的,记载单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
2、权利人为多个自然人,同时记载多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3、房屋所有的形式为共有的,应明确共有的范围。特别是公共空间及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予以界定。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等。
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房屋平面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簿什么是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什么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申请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范开展权籍调查,形成完整有效的调查成果,保障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涉及界址界限变化的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

3. 权籍调查需要多长时间

一、权籍调查中,单纯土地类、房屋落宗、连房带地的办理时限是10个工作日,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3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三、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所需资料:
(1)《XX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权籍调查需要多长时间

4. 权籍调查需要多长时间?

一、权籍调查中,单纯土地类、房屋落宗、连房带地的办理时限是10个工作日,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3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三、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参考资料来源:山西新闻网—权证权籍调查需10个工作日

5. 权籍调查指的是什么?


权籍调查指的是什么?

6. 权籍调查指的是什么?

1.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要查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并在相关登记类型中将权籍调查表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作为申请登记的必要材料。
拓展资料:
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情况:
①不动产产权首次登记的
②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
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但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
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7. 权籍调查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权籍调查是什么

8. 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1、权利人提出申请,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表,提供权属来源资料。2、由专人受理,核实权属来源资料并确定权籍调查方案。3、调查人员通过登记系统查询有关登记信息,调阅登记资料,组织外业实地调查,确定是否进行测绘。4、权利人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填写权籍调查表。5、严格审核权籍调查报告,成果合格移交信息股入库。二、制度规定1、由专人保管权籍调查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妥善的整理归档,并保存电子扫描件,不动产登记股与测绘公司各保存一份电子档案确保信息无遗漏。2、严格核实不动产现状,首次登记后权利人与界址点不发生变化,禁止测绘机构重复调查、收费情况出现。3、核实确认不动产的现状根据申请调查的材料和档案资料查询结果,核实确认不动产的权属现状,确认其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然后确定权属调查的具体方法。界址是否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形如下:(1)新界址和发生变化的情形有:征收或征用土地;城镇改造拆迁;划拨、出让、转让国有土地或海域使用权;权属界址调整后的宗地或宗海,土地整理后的宗地重划;宗地或宗海的界址因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变化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宗地或宗海分割合并。(2)界址不发生变化的情形有:转移、抵押、交换、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违法不动产经处理后的变更;宗地或海内地物地貌的改变;如新建建筑物、拆除建筑物、改变建筑物的用途及房屋的翻新、加层、扩建、修缮等;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和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权利人名称、不动产位置名称、不动产用途的变更;不动产所属行政管理区的区划变动、即县市区、街道、街坊、乡镇等边界和名称的变动;权利取得方式、权利性质或权利类型发生变化。拓展资料:在我们平时的生活里面有的时候需要对不动产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进行操作。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权籍调查的工作流程吧在进行流程的时候要注意不要产生错误,以免产生新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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