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发的协查通报什么意思

2024-05-05 09:42

1. 公安局发的协查通报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的意思就是通过走访民众或目击证人,犯罪现场,了解案件的事发经过情况和犯罪人员的犯罪动机等方面的调查等。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公安局发的协查通报什么意思

2. 公安局发的协查通报什么意思

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的意思就是通过走访民众或目击证人,犯罪现场,了解案件的事发经过情况和犯罪人员的犯罪动机等方面的调查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3. 协查通报是什么意思吗?

法律分析:
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协查通报不仅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提出要求,还有通告下级机关对类似事项提高警惕,充分重视,引以为戒的含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协查通报是什么意思吗?

4. 公安的协查通报是啥意思,是不是代表立案


5. 公安的协查通报是啥意思,是不是代表立案?

公安的协查通报是啥意思,是不是代表立案?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所以并不代表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拓展资料立案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举报,是检举和揭发的总称。所谓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报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将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三、犯罪人的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被发觉之前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人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四、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任务,当其在执行公务中,一旦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就应当主动立案侦查。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公安的协查通报是啥意思,是不是代表立案?

6. 警方什么情况下发协查通报

您好,警方下发协查通报的情况如下:通过走访民众或目击证人,犯罪现场,了解案件的事发经过情况和犯罪人员的犯罪动机等方面的调查等。 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一个是可以快速的抓捕犯罪嫌疑人,快速破案;一个是对犯罪嫌疑人有监视作用,其逃逸国外、出境的几率将会大大降低。【摘要】
警方什么情况下发协查通报【提问】
您好,警方下发协查通报的情况如下:通过走访民众或目击证人,犯罪现场,了解案件的事发经过情况和犯罪人员的犯罪动机等方面的调查等。 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一个是可以快速的抓捕犯罪嫌疑人,快速破案;一个是对犯罪嫌疑人有监视作用,其逃逸国外、出境的几率将会大大降低。【回答】
法律分析: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回答】
法律依据:《关于流动人口通报协查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流动人口通报协查工作,是指流入地与流出地公安机关之间双向交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信息及其有关情况的工作。通报协查流动人口主要采用函查函复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电报或者传真等方式。【回答】

7. 警方什么情况下发协查通报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警方涉嫌违法或违规情况下发协查通报。[心]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大红花]:1、派出所发了协查通告,不配合警方可以用强制措施来使当事人配合;2、通常警方给个人下发协查通告,是因为个人有作案嫌疑才会下发的,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解除误会。[心]法律依据[大红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摘要】
警方什么情况下发协查通报【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大红花]警方涉嫌违法或违规情况下发协查通报。[心]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大红花]:1、派出所发了协查通告,不配合警方可以用强制措施来使当事人配合;2、通常警方给个人下发协查通告,是因为个人有作案嫌疑才会下发的,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解除误会。[心]法律依据[大红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回答】

警方什么情况下发协查通报

8. 协查通报是什么意思吗

法律分析:协查通报是指上级机关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下级机关协作调查某个事项。一般来说被协查通报的事项大多都是涉嫌违法或违规的事项。协查通报不仅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提出要求,还有通告下级机关对类似事项提高警惕,充分重视,引以为戒的含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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