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2024-05-14 08:14

1.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一、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设立条件及相关规定
(一)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以信托公司名义出资的,应当在登记时明确该股权的性质,以保障信托财产的风险隔离功能,提高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透明性。
(二)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相关规定
1、企业的投资者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国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投资者。
2、企业的名称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也可以表述为“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后缀以“一期”、“二期”、“三期”等字样。
3、企业的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也可以表述为“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4、企业的经营场所
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与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场所相同。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按照《关于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
(三)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
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作为纳税人,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分别缴纳所得税。
二、闸北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
一、对新引进的且税收属地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募集资金达到5亿元,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新引进的且税收属地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扶持。
三、对新引进的且税收属地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
四、对新引进的且税收属地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按照其年实现的个人所得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30%的财政扶持。(可增加至50%)。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2.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五十个以下的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出资;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符合法律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公司都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是五十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条件如下:
1、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3.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5、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6、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4.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一、股东具备条件
第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5.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及其他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投资咨询;经营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你等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展览展示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管理公司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元(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元(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
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但我们并不主张采用最低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实力。
用附件传送、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您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您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6.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私募 股权投资 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北京 ”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 公司章程 ( 合伙协议书 )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有限合伙企业 中的普通 合伙人 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 经营范围 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股东具备条件 第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 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公民也会进行投资来实现资产增值,也会有许多人会选择投资 私募基金 ,任何的投资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也要把握风险和利益等比例,那么公民在选择投资公司或者投资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避免让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

7.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5、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6、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证券公司不得允许他人以证券公司的名义直接参与证券的集中交易。《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8.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近年来,各种公司如雨后春竹不断出现。而现代社会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有法律依据,做员工如此,做企业也是如此。比如:当在本地的工商局因为没有办理相关合伙制的经验,所以不确定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注册有什么问题的时候,相关的条例和注意事项必然是你应该首要了解的内容。
随着《公司法》的实施,在公司设立尤其是企业的改制和资产重组过程中,出现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投资方式进行登记注册。
主要表现为:
1、是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以企业资产重组为由,原投资者(主管部门)将原投资设立的甲企业的资产(股权)划转给乙企业,作为甲企业的对外投资,甲企业的法人资格仍予保留;
2、是投资者将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中所享有的股权作为再投资向另一公司进行投资;
3、是投资者(主管部门)将原所属的甲、乙、丙三家企业资产(股权)全部划归丁公司(新设立公司)作为公司注册资本,而甲、乙、丙三家企业法人资格仍予保留。这种以股权作为投资方式,并作为注册资本进行登记是不妥的。
公司由股东创设,公司注册资本来自股东出资,股东的出资使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形成厂公司资产。出资者对外投资的财产一经登记注册形成公司注册资本,其财产所有权就已归公司法人所有了,股东对具体存在的公司财产不再拥有财产所有权,也就决定了出资者(股东)对原有的财产没有任意处置的权利。公司拥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股东只是公司资产的受益人,股东意志不能再直接支配具体形态的公司资产,而是支配公司资产的所有者(公司)本身。
注册运营需要哪些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一般股权投资公司是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些信息,以及一些投资咨询和后续服务。综上所述,只要你有注册资本、投资合伙人和合理的批文以及保持良好的经营记录,那么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注册就不成问题了。当然不同的省份也许会有细微的差别,具体还是要询问当地工商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